南京聚隆:长城证券关于南京聚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南京 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聚隆"、"发行人"或"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南京聚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 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京聚隆科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61 号)的核准,发行人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 发行的募集资金到达发行人账户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 年 8 月 1 日出具了《关 于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 金的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3)00098 号)。根据该报告,截至 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