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荣达: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关于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飞荣 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荣达"或"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 票的保荐机构,根据《公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 ——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 股票的限售流通股申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将核查情况及 核查意见发表如下: 一、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来源和股本变动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来源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267.70万股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手续,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3年5月25日。公司股份总数 由57,537.2831万股增加为57,804.9831万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