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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斯特:江苏太湖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贝斯特贝斯特(SZ:300580)2023-11-06 11:31

股权激励时间线 - 2022年10月19日董事会和监事会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9][11] - 2022年10月20 - 30日公示激励对象[11] - 2022年11月7日股东大会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1] - 2022年11月30日董事会和监事会通过调整及首次授予议案[11] - 2023年8月7日董事会和监事会通过调整授予价格及数量议案[15] - 2023年11月6日董事会和监事会通过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议案[15] 授予情况 - 2022年11月30日首次授予登记数量192万股,登记人数118人[15] - 2023年11月6日以该日为授予日,向18名激励对象授予40.8万股,价格5.87元/股[17][19] 授予条件 - 激励对象需满足上市后最近36个月无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等条件[18]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不能被证券交易所等认定为不适当人选[18] 授予限制 - 公司年度、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不能作为授予日[20] -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不能作为授予日[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