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超新材: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三超新材三超新材(SZ:300554)2024-03-18 10:14

信息汇报 - 会计年度结束后40日内,总经理向独立董事汇报生产经营等重大事项进展[3] - 会计年度结束后40日内,财务总监向独立董事汇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3] 审计安排 - 财务总监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提交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相关材料[3] - 年审会计师进场前,独立董事与注册会计师沟通审计计划等内容[3] 独立董事职责 - 出具初步意见审计后、召开董事会审议年报前,公司安排独立董事与注册会计师见面会[3] - 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年报前审查董事会召开程序等资料信息充分性[4] - 独立董事应对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4] - 独立董事对年报具体事项存在异议,半数以上同意可聘请外部机构审计咨询,费用公司承担[5] - 独立董事督促公司真实完整准确披露年报事项[5] 股票买卖限制 - 年度报告披露前30日内和年度业绩快报披露前10日内,独立董事不得买卖公司股票[6]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