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智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非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二名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员[4] - 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审计委员会任职 - 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且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委员内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批准[5]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6] 审计委员会运作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及时增补,未达到前暂停职权[6] - 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8]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14]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有效[17]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投票表决或通讯表决[18]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19] 细则相关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解释权、修订权归董事会[22][23] - 发布时间为2024年4月18日[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