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药业: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新光药业新光药业(SZ:300519)2024-04-21 07:54

公司治理 - 董事会设有三名独立董事,占董事总数三分之一[5] - 职工监事占监事总数三分之一[6] - 依法设有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4] 内部控制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不存在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3] - 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等[4] -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包括资金管理、重大投资等[4] 制度标准 - 建立系统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全员绩效考核机制[7]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按利润总额、资产总额错报金额划分缺陷等级[17]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量标准参照财务报告执行[18] 监督检查 - 内审部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检查[14] - 内审部每季度对对外投资等事项检查并汇报[12] - 经营管理层每月召开生产经营分析调度会[11] 其他情况 - 报告期内无对外担保和关联交易事项[13] - 将继续强化内控建设,完善制度并调整规范[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