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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冠股份:金冠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本)
金冠股份金冠股份(SZ:300510)2023-12-27 10:35

董事任职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任不超六年[6] - 董事会设两名职工代表董事,任期三年[6] - 董事候选人由现任董事会和持股3%以上股东提出[7] - 有犯罪、破产清算等不良记录者不得担任董事[4][5]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2名职工代表董事[21] - 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人数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23] 董事职责与义务 - 董事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违反所得归公司[10][11] - 未经授权董事不得代表公司或董事会行事[11] - 董事保密义务任职结束后持续有效[18] 董事会职权 - 董事会行使多项职权,超授权范围事项需提交审议[24] 董事会下设机构 - 董事会下设办公室和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27][28] 审议标准 - 交易、融资、财务资助等不同金额标准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31][32][34][37] 会议规则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二次,临时会议有多种触发情形[45][49] - 会议通知有时间要求,变更需提前发出通知[53][56]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关联董事回避有表决规则[59][74] - 议案通过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担保有特殊要求[76] 其他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10年,决议公告按规则办理[81][83] - 规则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自股东大会通过生效[8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