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金诺: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战略委员会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含董事长、独董和非独董[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5] - 下设工作小组,由董秘和战略负责人组成[6] 会议相关规定 - 提前三天通知,紧急可口头通知[14]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通过[14] - 可现场、电视电话或通讯会议召开[15] 其他 - 主要职责是研究公司中长期战略并提建议[8] - 连续两次不出席,董事会可撤销职务[14] - 会议记录等档案董秘保存至少十年[15]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