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金诺: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二分之一以上为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内选举产生[5] 提名委员会任期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届满可连选连任[5] 提名委员会会议 - 提前3天通知,主任委员主持[15]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 每位委员至多接受1名委员委托,2名以上无效[15]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董事会可撤销职务[16] 档案保存与细则生效 - 会议记录等资料董事会秘书保存至少10年[16]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