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昊志机电: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昊志机电昊志机电(SZ:300503)2024-04-28 08:32

委员会构成与选举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6]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经董事会选举产生[6] - 主任委员须由独立董事担任,经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选举产生[6] 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连选可连任[6] - 会议至少提前三天通知,由主任委员主持[14]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参会委员过半数通过[14] 薪酬与考评 - 董事薪酬计划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9] - 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9] - 对董事、高管考评先述职,再评价,最后报董事会[12] 其他 - 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由公司支付[17]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执行,解释权属董事会[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