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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隆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1月修订)
科隆股份科隆股份(SZ:300405)2023-11-21 08:16

细则制定 - 公司于2023年11月制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 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不超全体董事半数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6] 职责权限 - 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向董事会提建议[9] - 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或方案[10] 流程安排 - 董事薪酬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高管薪酬报董事会批准[10] - 每年审计报告出具后一周内,董事和高管述职自评[13] 会议规则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投票表决或通讯表决[16] 生效与解释 - 细则由董事会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