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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和防务:独立董事制度(2023年12月)
天和防务天和防务(SZ:300397)2023-12-08 09:03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董事会中独立董事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3]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董事[3]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4] - 特定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监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8]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0] 独立董事履职与管理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0] - 辞职或被解职致比例不符,60日内完成补选[11]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同意[13]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0]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20]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部分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13] - 审计委员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可举行,每季度至少一次[18] - 董事会对部分委员会建议未采纳应记载意见理由并披露[19][20] 决策与信息披露 - 须经董事会决策事项提前通知独立董事并提供资料[15] - 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等,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8]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6] 其他规定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费用,可建责任保险制度,给予津贴[24]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实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