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国祯: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体系优化方案的公告
薪酬结构 - 总薪酬=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中长期激励[1] - 绩效年薪30%按月预发,剩余部分业绩考核完成等流程后兑现[1] - 绩效年薪基数不低于基本年薪1.5倍[1] - 绩效年薪兑现系数区间在0 - 1.2之间[2] - 任期激励以三年为考核任期[3] - 中长期激励实施超额利润分享等方式,报相关机构审批后执行[5] 人员薪酬 - 李炜优化后总薪酬197.5万元,原标准237万元[7][8] - 李松珊优化后163.75万元,原标准196.5万元[7][8] - 贺燕峰优化后179.583333万元,原标准215.5万元[7][8] - 石小峰等优化后128.916667万元,原标准有差异[7][8] 优化比例 - 优化前基本年薪占比50%,优化后40%[9] - 优化前绩效年薪占比50%,优化后83.33%[9] - 优化后任期激励占比16.67%,为绩效年薪20%[9] 企业情况 - 上年度企业分类为B,本年度为A - ,增加值0.25[9] - 企业分类系数A + 为1.35、A为1.3、A - 为1.25等[9] 其他 - 薪酬结构优化议案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9] - 公告发布时间为二〇二四年二月一日[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