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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联虹普:监事会议事规则
三联虹普三联虹普(SZ:300384)2024-04-24 15:20

监事会组成 - 监事会由3人组成,1人出任监事会主席,监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7] - 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7] 会议召开 - 定期会议至少六个月召开一次,分别提前10日和3日通知[16] - 特定情况应在10日内召开临时会议[17] 会议要求 - 会议须半数以上监事出席才能举行[19] - 监事连续二次不能亲自出席视为不能履职应撤换[19] 会议变更 - 定期会议书面通知发出后,变更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3日发出书面变更通知[22] - 临时会议通知发出后变更,需事先取得全体与会监事认可并记录[22] 会议主持 - 监事会主席负责召集和主持会议,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监事推举一人主持[24] 决议表决 - 决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每名监事一票表决权[25] - 决议需半数以上成员表决通过[26] 其他事项 - 监事会设立办事机构负责承办日常具体事务[10] - 应审核董事会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3] - 会议记录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27] - 规则自股东大会批准通过后生效,由监事会负责解释[30] - 可向董事会、股东大会提建议,由董事会落实[27] - 办事机构应掌握决议执行情况并报告提建议[27] - 涉及提议召开临时会议或提临时议案应书面提完整提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