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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测试: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东华测试东华测试(SZ:300354)2024-04-15 12:38

选聘流程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和股东大会决定[3] - 独立董事或1/3以上董事可提出选聘议案[5] 选聘标准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8]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需说明情况[9] 聘期规定 - 与会计师事务所签订业务约定书,聘期一年,可续聘[10]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1] 信息披露 - 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1] 改聘要求 - 改聘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14] - 年报审计期间除特定情况外不得改聘[14] - 改聘时应在公告中详细披露前任情况、变更原因等[14] 违规处理 - 审计委员会发现违规报告董事会,董事会可通报批评责任人[17] - 情节严重时,董事会给予经济或纪律处分并报告证券部门[17] - 会计师事务所有严重违规行为,公司可不再续聘并扣减审计费用[17]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修改时亦同[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