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1] - 半年度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1] - 季度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前3个月、前9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11] - 第一季度报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1] 信息披露特殊情况 - 预计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应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原因、解决方案及延期披露的最后期限[11] - 与深交所约定定期报告披露时间,因故变更需提前五个交易日书面申请[14] 审计要求 -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1] - 半年度报告在拟依据其进行利润分配(仅现金分红除外)等情形下需审计[18] 业绩预告 - 预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20][23]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或财务状况出现净利润为负等情形应及时业绩预告[20] 重大事件披露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于重大事件应立即披露[26] - 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需立即披露[26] - 董事、1/3以上监事或者总经理发生变动等情况需立即披露[2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持有股份或控制公司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立即披露[26] 交易披露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应披露[31]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应披露[31]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应披露[31]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应披露[31]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应披露[32] - 一次性签署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或总资产50%以上且超1亿元应披露[32]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交易应披露[33]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交易应披露[33] 财务资助审议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财务资助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6] - 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内财务资助累计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6] 股票复牌 - 公司股票复牌自披露核查结果公告、投资者说明会公告(如有)之日起,披露日为非交易日则自次一交易日起[39] 股东大会通知 -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应在原定召开日至少2个交易日之前发布通知说明原因,延期需公布延期后日期[41] 信息披露配合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发生较大变化等事件时,应主动告知公司董事会并配合披露[43]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相关方应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43]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和发行对象应及时提供信息配合披露[49] 信息披露责任人 -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工作[46]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有权参加相关会议、了解公司情况等[49] - 董事会办公室为信息披露事务日常管理部门,由董事会秘书直接领导[49] 定期报告编制 - 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定期报告编制组织,董事会办公室牵头,报告需经董事会审议、监事会审核[53] 临时报告披露 - 信息披露义务人知悉临时报告事项后向董事会秘书报告,办公室组织披露,不同情况由不同人员审批[54] 信息保密 - 信息知情人在信息未公告前负有保密责任,内幕交易造成损失需担责,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为知情人员[56] - 董事长、总经理为公司信息保密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和下属公司负责人为对应保密第一责任人[57] - 信息公开披露前应控制知情范围,出现信息泄漏等情况需及时报告并公告[58] - 聘请中介机构需签保密协议,各部门业务合作中不得泄露无关内幕信息[58] 信息披露档案管理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档案管理,相关文件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62] 违规处分 - 董事等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给予处分并可要求赔偿[64] - 各部门等未及时准确报告或泄漏信息,董事会秘书可建议处罚责任人[65] 制度制定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和解释,经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68][69]
中颖电子: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3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