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讯飞鸿: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0月)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设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6]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 - 原则上最多在3家上市公司兼任[26] 独立董事任期规定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1] - 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1] 独立董事选举与补选 - 董事会等可提候选人[10] - 选举两名以上实行累积投票制[11] - 比例不符等情况60日内完成补选或改选[12][14]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22] - 工作记录等资料保存十年[21] - 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并披露[21][22]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部分特别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6] - 特定事项经专门会议审议提交董事会[19] 独立董事履职监督 - 连续两次未出席提议解除职务[12] - 投反对或弃权票说明理由并披露[17] 其他相关规定 - 专门会议推举召集人主持[19] - 联名要求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2] - 给予适当津贴,标准由股东大会定[23] - 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实施[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