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龙源技术: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4年8月)
龙源技术龙源技术(SZ:300105)2024-08-16 10:55

董监高股份买卖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5] - 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5] - 减持股份应提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时间区间不超三个月[7] - 每年度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16] - 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6] 信息披露要求 - 减持计划完成或时间区间届满后两个交易日内报告披露[7] - 股份变动自事实发生日起两个交易日内报告公告[7] - 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收到通知后两个交易日内披露[8] - 违规买卖股票董事会收回收益并披露[8] - 董事会秘书每季度检查披露情况,发现违规及时报告[12] 个人信息申报 - 新任董监高任职通过后二个交易日内委托申报[13] - 现任董监高信息变化或离任后二个交易日内委托申报[13] 其他规定 - 当年未转让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基数[21] - 章程可规定更严转让限制[22] - 限售股满足条件可申请解除限售[17] - 制度与国家抵触按国家规定执行[19]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审议通过生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