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网能源: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关于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 -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26日决议召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4月27日发布召开通知[4][5] - 股东大会于2024年5月17日下午15:30现场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9:15 - 15:00[6][7] 股东出席情况 -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表共16名,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2,906,954,689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7436%[8] -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表共4名,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2,150,303,13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7680%[8] -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2名,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756,651,559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9756%[8]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等多项议案同意率达99.9997%,反对9,300股,弃权0股[12][13][14] - 《授权董事会实施股份回购的议案》同意2,898,104,255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55%[15] - 《补选董事的议案》同意2,906,939,689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18]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 中小投资者对多项议案同意率超99.99%,部分议案有少量反对票[14][15][18] 会议结果 - 本次会议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通过,决议与表决结果一致[18] -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等符合规定,决议合法有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