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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设计: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地铁设计地铁设计(SZ:003013)2023-11-30 10:26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的判断,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进 行了事前审核,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审计上市公司相关业务的专业 能力和丰富经验,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 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等要求。 我们一致认可该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 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