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迅股份: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邮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声迅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声迅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声迅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68 号)核准,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向 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面值总额 2.8 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 行数量为 280.00万张,期限 6年。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8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