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丰股份: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调整回购价格及第六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 调整回购价格及第六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0]AN240-11 号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Grandway Law Offices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 邮编:100005 电话(Tel):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Fax):010-66090016 释 义 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日丰股份、公司 指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激励计划》、 本次激励计划 指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章程》 指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股东大会 指 日丰股份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日丰股份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日丰股份监事会 本所 指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