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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新农股份新农股份(SZ:002942)2024-04-24 13:01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两名独立董事[8]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会议选举产生[5]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6] 职责与方案 - 主要职责包括制定薪酬计划等[10] - 董事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高管经董事会审议[11] 会议规则 - 会议提前三天通知,二分之一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4]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可现场或通讯召开[17] 细则情况 - 工作细则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8] - 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