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10月20日在深交所上市,首次发行4006万股[5] - 公司注册资本为41759.6314万元[8] - 公司股份总数为41759.6314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7] 股东信息 - 发起人成都地方建筑机械化工程有限公司认购15675万股,持股比例52.25%[16] - 发起人游洪涛认购6525万股,持股比例21.75%[16] - 发起人刘小英认购3900万股,持股比例13.00%[16] - 发起人王瑛认购3300万股,持股比例11.00%[16]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因特定情形回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21] - 公司依照规定收购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不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21]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特定情形的应在10日内注销[21]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24]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请求法院撤销的期限为60日[2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30] - 监事会、董事会收到股东请求后30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32]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3] 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9]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的事项[39] - 年度股东大会可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39] - 公司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9] - 公司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9]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关注[40]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关注[40]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1]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财务资助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1] - 委托理财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经董事会审议披露[42] - 委托理财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2] -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预计动用保证金等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4]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经股东大会审议[45]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担保,需经股东大会审议[45] 股东大会召开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6] - 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公司总股份的10%[51] -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53]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53]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53]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通知[53]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大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55]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55] - 股东大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发补充通知[57] 公司组织架构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独立董事3名,不设职工董事[91] - 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92]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2名并由其担任召集人[92]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92]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106][109]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筹备等事宜[113]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120]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度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25]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26][127]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额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28]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累计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33] - 重大资金支出指未来12个月累计支出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134] - 公司资产负债率高于70%时可不对利润进行分配[136] 其他规定 - 公司解聘或者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时,需提前30天事先通知[146]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应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指定报刊公告[153][154][156] - 公司合并、减资时,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53][157]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60] - 依照规定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60]
华森制药: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