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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环数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宇环数控宇环数控(SZ:002903)2024-03-28 09:08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全体董事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可连选连任[4] 会议规则 - 会议应于召开3日前发通知,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免除[10] - 做出的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20] 其他 -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等可提议召开会议[9] - 委员会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方案等并提建议[7] - 人事行政部门提供专业支持,负责资料准备和制度执行反馈[5]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制定和解释[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