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雕股份: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名雕股份名雕股份(SZ:002830)2024-01-09 09:37

审计人员与事务所管理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五年,之后连续五年不得参与[11] - 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违规情节严重,公司不再选聘[17] 选聘流程与规定 - 独立董事或1/3以上董事可提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议案[5] - 股东大会批准选聘后,公司与事务所签业务约定书,聘期一年可续聘[13] - 公司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改聘工作[19] 资料保存与制度生效 - 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等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起至少10年[11]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20] 违规处理 - 审计委员会发现选聘违规致严重后果,董事会可通报批评责任人[16] - 经股东大会决议,解聘事务所违约损失由直接责任人承担[16] - 情节严重时,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经济或纪律处分[16] 其他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实控人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职[2] - 制度中“以上”等含本数[20]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0] - 文档时间为2024年1月,公司为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