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宏股份:关于增加董事会成员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司治理 - 董事会成员由9名增至11名,独立董事由4名增至5名[1] 投资与支出 -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公司一年内相关事项在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上[4][5] 利润分配 - 现金分红条件满足时,现金分红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4][5]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80%[7][8]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40%[7][8]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20%[7][8] - 分配股票股利时,每10股股票分得不少于1股[7][9] - 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可根据情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4][6] 股份收购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方式增加要约方式等[2] 股利派发 - 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3] 政策调整 - 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连续两年为负可调整现金分红政策[10][12] - 公司当期期末资产负债率超70%可调整现金分红政策[10][12]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批准[10][14] 章程修订 - 公司章程修订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份同意[16] 股东管理 - 股东违规占用资金,扣减其可分配现金红利偿还[11][14] 信息披露 - 年度盈利未提现金分红预案,年报说明未分红原因及资金用途[1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