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人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4]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7] 信息告知 - 公司董监高、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应告知关联人情况[7] 关联交易审议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1] 关联交易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担保、资助除外)成交30万元以上需披露并董事会批准,独董发表意见[13] - 与关联法人交易(担保、资助除外)成交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披露并董事会批准,独董发表意见[13] - 与关联人交易(获赠现金、担保除外)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评估或审计并股东大会审议[20][23] 担保审议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24] 豁免情况 - 参与公开招标等、单方面获利益交易等可申请豁免[28] - 现金认购对方公开发行股票等衍生品种可免予履行义务[31] - 作为承销团成员承销对方公开发行证券等可免予履行义务[31] - 依据对方股东大会决议领取股息等可免予履行义务[31] - 深交所认定的其他情况可免予履行义务[31] 日常关联交易 - 首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应订立书面协议并提交审议[25] - 已执行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条款变化或期满续签需重新审议[25] - 可对当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预计并提交审议,超预计金额需重新审议[28]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及披露义务[31] 交易定价 - 审议关联交易需了解标的和对方情况,根据定价依据确定价格,必要时聘请中介[17] 子公司关联交易 - 公司控制或持股50%以上股份的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31] 监督检查 - 独立董事、监事至少每季度查阅一次公司与关联人资金往来情况[34] 文件保管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管[37]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7] 协议签订 - 与关联人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34] 董事要求 - 董事审议关联交易应遵守关联董事回避制度[34]
久远银海: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