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2012年7月11日获批首次公开发行177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10月11日在深交所上市[2] - 注册资本为55576万元[3] - 股份总数为55576万股,均为普通股[8] 股份相关规定 - 董事、监事和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种类股份总数的25%[16] - 董事、监事和高管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6] - 董事、监事和高管所持股份不超过1000股的,可一次全部转让[16]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股份计算基数[16] - 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等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3] - 因减少注册资本等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情形应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与其他公司合并等情形应在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1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17] 股东相关规定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收回收益规定的期限为30日[17] - 股东请求法院撤销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期限为60日[2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21] - 监事会、董事会收到请求后未诉讼,股东可直接诉讼的期限为30日[21]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39] 股东大会相关规定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27]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审议[28]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审议[28] - 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须经审议[28]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审议[28] - 最近12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经审议[28]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须经审议[30] - 董事人数少于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1]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1/3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1]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39]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证券投资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投资前需审议并披露;占比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77] - 衍生品交易额度金额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50%,由董事会审议批准;超出权限,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关联人交易,需经审议[78] - 委托理财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投资前需审议通过并披露;占比超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79]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 - 50%,经审议通过可实施,涉及数据取账面值和评估值较高者[80]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 - 50%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经审议通过可实施,涉及数据取账面值和评估值较高者[80] - 交易标的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 - 50%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经审议通过可实施[80]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 - 50%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经审议通过可实施[80] - 公司对外单笔捐赠超50万元,捐赠方案经总经理办公会和董事长审批后,提请审议批准;一年内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0.5%,后续每笔捐赠需报审议[82] 利润分配相关规定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9]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110] - 每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该年可分配利润的20%[112] - 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12]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80%[113]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40%[113]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20%[114] 其他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09] - 以三年为周期制订股东回报规划[118]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由股东大会决定[123] - 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15天通知[123] - 指定《证券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巨潮资讯网》为刊登公告和披露信息的平台[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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