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证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 理人员组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证券基金经营 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证券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管理规则》《西部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XBZQ WD5.2.2/01-01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下设提名委员会办公室,具体机构设在人力资 源部,负责处理提名委员会日常事务。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5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董事 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