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达电声: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施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关于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施 2022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 限制性股票等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实施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 注销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等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致: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 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 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 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 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 关于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施 2022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 限制性股票等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共达电声已保证,其已向本所律师提供了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全 部有关事实材料,并且有关书面材料及书面证言均是真实有效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