皓宸医疗: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6] 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7] - 会议一般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13]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4] 决议与表决 - 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14] 规则生效与解释 - 议事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17] - 议事规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