皓宸医疗: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皓宸医疗皓宸医疗(SZ:002622)2024-04-28 08:16

选聘规则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2]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7] - 聘期一年,可续聘[9] 费用与改聘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需说明情况[8] - 除特定情况外,年报审计期间不得改聘[10] - 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10] 监督与处理 - 审计委员会监督选聘及审计工作,发现违规报告董事会处理[14] - 情节严重对责任人给予经济或纪律处分,报证券监管部门[14] 其他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7] - 制度发布主体为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