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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人网络: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2024年10月修订)
巨人网络巨人网络(SZ:002558)2024-10-08 10:09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11年3月2日在深交所上市,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00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934,750,611元,股份总数为1,934,750,611股[7][13] - 公司成立时向发起人发行4450万股[12] 股东相关 - 彭建虎、彭俊珩、张小灵分别于2006年11月14日出资,持股比例为88.851%、10%、0.281%[12][13]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26] 股份收购与注销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减少注册资本情形应10日内注销,其他情形按规定时间转让或注销[18]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等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按规定反馈和通知[35][36][3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可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按规定发补充通知[40] -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1] 董事会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设董事长1人[6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会议按规定召集和通知[77]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78] 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设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83][84] 监事会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半数以上监事通过[91][92] 信息披露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95] 利润分配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期可分配利润的10%,任意连续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98] 会计师事务所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解聘或不再续聘提前30天通知[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