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达: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范围 - 内部控制评价基准日为2023年12月31日[1]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合计均占公司合并报表对应总额的100%[4] -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包括公司及全部控股子公司[4] 业务与风险 -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有电梯控制、机器人等业务[5] -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包括法人治理结构、企业文化等[5] 公司制度与交易 -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6] - 公司建立独立会计核算体系并严格执行财务制度[6] - 公司对外投资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6] 沟通与标准 - 公司通过多样化渠道与投资者等保持良好沟通[7] - 公司依据相关法规及自身制度开展内控评价工作[8] - 公司调整以前年度财务报告内控缺陷评价定量标准[8] 缺陷标准与情况 - 财务报告内控缺陷以营业收入等为定量衡量指标[9,10] - 财务报告内控缺陷有重大、重要缺陷认定情形[10] - 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有定量和定性判定标准[11,12]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及重要缺陷[13,14] 其他 -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