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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达: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新时达新时达(SZ:002527)2023-12-20 10:07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0] - 半年度报告需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0] - 季度报告需在前3个月、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披露[10] 报告内容要求 - 年度、半年度、季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1][12][14] 业绩预告与披露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时,应及时对半年度和年度进行业绩预告[15] - 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露或传闻致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应及时披露本报告期财务数据[17] 重大事件披露 - 发生可能影响证券交易价格的重大事件,投资者未知时公司应立即披露[18] - 重大事件包括公司发生大额赔偿责任、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等[19]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披露[23]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23] - 交易标的主营收入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主营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23]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23]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23]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23]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需披露[25]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交易需披露[25] 信息披露责任人 -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40] 财务信息提供 - 财务负责人每月需提供财务报表及大额现金进出表并说明重大财务事项[44] 子公司报告要求 - 子公司负责人应在事项发生第一时间书面报告董事会秘书[45] 信息披露监督 - 独立董事与监事会负责监督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49][51] 宣传与公告发布 - 宣传文件对外发布前需经董事会秘书同意[33] - 信息公告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对外发布[34] 信息更正与补充 - 公司发现已披露信息有误应及时发布更正、补充或澄清公告[37] 股东信息配合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55]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持股5%以上股东等应提供信息配合披露[56] - 持股5%以上股东等应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56] 保密与内控 - 公司董事会应与信息知情人员签署保密协议[61] - 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前执行内部控制制度,财务负责人对财务资料负责[62]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及监督内控[63] 投资者关系活动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活动应建档案[64] 信息免缓披露 - 公司拟披露信息为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可免或缓披露,缓披露期限不超两个月[66] - 暂缓、免于披露需符合信息未泄露等条件,原因消除应及时披露[67] 申请流程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申请需向董事会办公室提交含事项说明等内容的书面材料,相关负责人签字负责[68] - 董事会办公室将材料报董事会秘书审核、董事长审批[69] 档案管理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文件资料档案管理,专人负责,相关履职记录保存10年[72] - 查阅信息披露文件资料需书面申请,经董事会秘书审核批准[72] 违规责任 - 违反信息披露制度的部门和人员,董事会视情节追究责任,重大损失追究法律责任[72] 信息发布渠道 - 公司公开披露信息应在指定报纸和网站,其他传媒不得先于指定渠道[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