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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缆股份: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制度
汉缆股份汉缆股份(SZ:002498)2023-12-08 10:34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9]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4] 独立董事提名与补选 -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9] - 独立董事辞职或被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规定等情况,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4][15] 专门委员会要求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3]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5]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9]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31] 会议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27]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提议解除其职务[22] 事项审议流程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3] - 特定事项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6] 专门委员会职责 -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27]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并提建议[28] 信息披露要求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32] 公司支持措施 - 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4] - 公司应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并提供资料[35] - 董事会审议重大复杂事项前可组织独立董事参与研究论证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35] - 公司应及时向独立董事发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36]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6] 其他规定 -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相关人员应配合,遇阻碍可反映[36] - 独立董事履职涉应披露信息,公司应及时披露[36]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36] - 公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36] - 公司给独立董事相适应津贴,标准经董事会制订、股东大会审议并年报披露[37] - 本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施行,修改亦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