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塔食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4)
会议召开 - 公司应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通知原则提前3日发出,全体同意可免除[2] - 会议由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4] 会议组织 - 授权委托书需包含相关内容并由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签名[5]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采用通讯或结合方式[5] - 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和主持,不履职时两名以上可自行召集推举代表[5] 会议表决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7]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会议讨论,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7] - 行使特别职权前需开会且全体过半数通过[7] 档案保存与制度生效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9] - 本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负责解释和修订[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