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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基软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榕基软件榕基软件(SZ:002474)2024-04-09 10:44

控股股东定义 - 持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虽不足50%但表决权足以对股东大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为控股股东[2]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义务 - 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滥用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4] - 遵守法律法规、《上市规则》等规定,接受交易所监管[5] - 不得占用公司资金,不得强令公司违法违规提供担保[5] - 保证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6] - 采取措施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独立[9] - 不得通过非股东权利方式影响公司人事任免[9] - 其关联人不得通过多种方式影响公司财务独立[9] - 与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原则[13] 增持规则 - 拥有权益股份达已发行股份30%但未达50%,1年后每12个月内增持不超2%[17] - 拥有权益股份达已发行股份50%,继续增持不影响上市地位[17] - 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公告披露日起不超6个月[18] - 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过半时需披露进展公告[31] - 增持股份比例达2%等情况需及时通知公司并披露结果公告和律师核查意见[20] - 集中竞价每累计增持2%需披露进展公告且期间不得再增持[20] 信息披露与告知义务 - 控股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出现质押等情况应及时告知公司[24] - 知悉可能影响公司股价的事项进展或变化,应书面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25] - 收到公司问询应及时回复,保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25] - 对未公开重大信息应保密,应披露信息应第一时间通知公司[25] - 要求公司提供未披露信息时,应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25] - 除规定情况外,不得调用、查阅公司未披露信息[25] - 应提供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25] - 共同控制公司的应书面告知实施共同控制的方式和内容[26] - 接受委托等拥有公司权益的应告知相关情况[26] - 契约型基金等成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穿透披露至最终投资者[26] - 媒体报道或传闻可能影响股价时,应主动了解并告知公司[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