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基软件:公司章程修正案
执照信息 - 公司原营业执照注册号变更为913500006285075795[2] 股东大会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3] 董事任职 - 因贪污等犯罪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不能担任董事[4] - 担任破产清算等相关职务且负有个人责任,自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不能担任董事[4] - 担任违法吊销执照公司法定代表人且负有个人责任,自吊销日起未逾3年不能担任董事[4] - 公司董事任期3年,届满可连选连任[5] - 四种情形下公司可在董事任期届满前解除其职务[5] - 董事任职期间特定情形应停止履职,部分情形公司30日内解除职务[5] - 兼任高管的董事不得超过董事总数1/2[6]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6年[6] - 连续任职独立董事满6年,12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6] - 非独立董事连续2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建议撤换[6] - 独立董事连续3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提请撤换[6] 高管和监事 - 高管任职期间特定情形应停止履职,公司解除职务或30日内解除[7] - 监事任职期间特定情形应停止履职,公司解除职务或30日内解除[7] - 董事、高管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任职期间不得担任监事[7] 信息披露 - 公司指定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指定报刊、巨潮资讯网为信息披露媒体[8] 章程修改 - 公司章程修改意见经股东大会出席股东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报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生效[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