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施德: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3年9月)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选聘应经审计委员会审核,报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2] - 聘期一年,可续聘[9] - 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2] 审计人员规定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审计业务满五年,后连续五年不得参与[9] - 重大资产重组等情况服务期限应合并计算[10] 信息披露与监督 - 应在年报披露会计师事务所等服务年限及审计费用等信息[9] - 审计委员会监督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14] 选聘限制与制度生效 - 分包转包或报告有质量问题不再选聘[15] - 制度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8] - 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