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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欣丝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嘉欣丝绸嘉欣丝绸(SZ:002404)2024-04-09 10:51

内部控制范围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含公司及30家子(孙)公司,资产和营收占比100%[3] 缺陷认定标准 - 财务报告内控重大、重要、一般缺陷按资产或营收错报比例认定[11] - 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定量认定参照财务报告[13] 内控情况 - 报告期公司无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重要缺陷[15][16] 报告时间 - 内控评价报告基准日为2023年12月31日,发出于2024年4月10日[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