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欣丝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嘉欣丝绸嘉欣丝绸(SZ:002404)2023-10-27 08:24

提名委员会组建 - 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工作规则[2]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两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提名委员会管理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提名委员会职责 - 负责拟定董事、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6] - 董事会未采纳建议需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7] 提名委员会会议 - 提前三天通知,紧急可随时通知[9]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9] - 会议记录至少保存十年[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