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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欣丝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嘉欣丝绸嘉欣丝绸(SZ:002404)2023-10-27 08:28

委员会设立 - 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工作规则[2] 人员构成 - 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两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4] 职责权限 - 负责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等[6] 会议规则 - 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紧急可口头通知[8]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8] 其他规定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4] - 董事会未采纳建议需记载意见理由并披露[6] - 会议记录至少保存十年[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