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科: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中远海科中远海科(SZ:002401)2024-04-02 12:47

股份回购 - 公司拟回购注销6名激励对象236,120股限制性股票[2] - 回购后总股本由371,904,560股变为371,668,440股[2][3] - 回购后注册资本由371,904,560元变为371,668,440元[2][3] 公司章程修改 - 章程修改涉及注册资本、总股本、企业党建、股份回购等内容[4] - 章程第六条注册资本和第二十条总股本修改前后有明确变化[5][6] - 公司收购、回购股份情形和方式按新规调整[6] 股东与股份权益 - 董事等人员股份转让有时间和比例限制[7] - 特定股东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相关执行有规定[7] - 股东按股份获股利等分配,依规定缴纳股金,一般不得退股[9][10] 担保规定 - 多种担保情形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8] - 公司建立担保核查机制[9] 股东大会 - 多种情形需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相关召集和通知有规定[9] - 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比例分普通和特别决议[19] - 公司为股东等提供担保表决有不同通过比例要求[9] 董事与董事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等[14] - 董事会决策有金额限制,设专门委员会[14][15] - 董事任职、辞职、补选等有相关规定[27][28] 独立董事 - 独立董事履职有独立性要求,可行使多项职权[29] - 部分事项需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4] 高级管理人员 - 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有条件限制,履职有责任规定[41][42][45] 利润分配 - 公司原则上每年现金分红,有比例要求[18] - 不同发展阶段现金分红比例不同[19] 其他 - 公司应按时报送披露报告,聘用会计师事务所[18][21] - 修改章程需特定比例通过,变更需部门核准[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