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制度 - 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于2023年12月26日经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4] - 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不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7] 任职限制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的自然人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2] - 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2] 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5]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17] 补选规定 - 独立董事辞职或被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9] 职权行使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0] - 部分事项需经上市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3] 委员会规定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二分之一以上比例并担任召集人[7]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召集人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7] - 董事会下设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二分之一以上比例并担任召集人[21] - 审计委员会相关事项需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4]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4] 履职要求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应30日内提议解除其职务[22] - 独立董事每年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6] 信息披露 -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应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25]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相关事项需经其审议[23]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向其提供的资料应至少保存十年[28]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29]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开会议,公司原则上应不迟于会议召开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32] - 公司应保存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至少十年[32]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或持股不足5%但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股东[36]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未达5%,且不担任公司董监高的股东[36] 履职保障 - 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1] - 公司应保障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32] - 公司应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其他职权所需费用[33] - 公司应给予每位独立董事适当津贴并在年报中披露[33]
星网锐捷: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2023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