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原股份: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保荐机构")作为宜 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原股份"、"公司")宜宾天原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天原股份开展商品期货 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套期保值的目的 四、投入的金额和期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交易的风险保证金账户资金总额不超 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在授权额度内循环使用。投资期限:12 个月。 五、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以规避公司经营活动中所涉及的原 料、产品及贸易商品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降低产品价格波动对公 司的影响为目的。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具有 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交易保证金相匹配的自有资金,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