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卓翼科技:《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卓翼科技卓翼科技(SZ:002369)2023-12-11 10:42

担保定义与范围 - 公司控股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股权超50%子公司和有实际控制权参股公司[5] 担保审批情形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总资产30%等需股东大会审批[8][9] - 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股东大会审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 - 董事会权限内担保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且经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9] - 为股东等关联方提供担保,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不得参与表决,需经出席股东大会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8] 担保相关义务 - 因交易导致合并报表范围变更存在关联担保,需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10] - 担保债务到期展期需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10] 担保额度预计与调剂 - 向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可分别预计两类子公司未来十二个月新增担保总额度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0] - 向合营或联营企业提供担保,可预计未来十二个月新增担保额度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1] - 合营或联营企业间担保额度调剂累计总额不得超预计担保总额度的50%[11] 反担保与同等担保 - 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应要求其提供反担保[15] - 为下属子公司等提供担保,其他股东应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16] 信息披露与清理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未履行还款义务,公司应及时披露信息[19] - 按规定向审计机构如实提供全部对外担保事项[18] - 财务部门在担保合同到期时应全面清理担保财产等并终止担保关系[24] 追偿与责任追究 - 为债务人履行担保义务后应向债务人追偿并披露追偿情况[27] - 被担保人无力偿付债务时,应按合同履行义务并采取法律手段追偿[28] - 建立对外担保业务责任追究制度[29] 担保披露与制度生效 - 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的对外担保须在规定网站和媒体及时披露[22]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并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