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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立泰: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信立泰信立泰(SZ:002294)2023-12-22 10:43

员工持股计划资金与规模 - 拟筹集资金总额不超61411.80万元[5] - 所持股票总数累计不超公司股本总额10%,单个员工不超1%[6] - 初始委托资产规模上限为61411.80万元[29] 计划存续与解锁 - 存续期不超48个月,可延长[7] - 分三期解锁,比例依次为50%、30%、20%,最长锁定期36个月[7] 会议规则 - 20%以上份额持有人可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1/2以上份额持有人出席方可举行[11] - 每项议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50%以上份额同意视为表决通过[14] - 10%以上份额员工可提交临时提案[15] - 10%以上份额持有人、1/3以上管理委员会委员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21] 管理委员会 - 由3名委员组成,设主任1名,任期为存续期[18] - 需过半数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1] 授权与委托 -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27] - 委托国联证券设立单一资产管理计划[29] 持有人权益与限制 - 自行承担投资风险,自行承担个人所得税[25][38] - 除特殊情况外,存续期内份额不得转让等[25][31] - 锁定期内不得要求分配权益[25][31] 特殊情形处理 - 管理委员会有权取消持有人资格,锁定期内强制转让权益[31] - 持有人严重违纪违规,全部份额强制转让[33] 业绩考核与收益 - 设置2024 - 2026年个人业绩考核指标[36] - 合格以上按份额获全部收益,不合格不享有收益[36] 亏损担保与权益转让 - 公司实际控制人担保认购本金[36] - 锁定期外不同情况权益转让规则[32] 清算 - 存续期届满或提前终止,15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