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晶科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2024年4月)
提名委员会设立与修订 - 公司于2008年4月19日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条例于2011年3月27日和2024年4月19日修订[5] 成员构成与产生 -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主任委员与任期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并选举产生[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可连选连任[4] 会议规则与文件保存 - 会议二分之一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 会议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14] 经费预算与费用报销 - 每年有经费预算,经董事会审批后列支[15] - 委员调研和会议费用比照高管标准实报实销[15] 条例说明 - 条例所称“以上”含本数,“过”不含本数[17]